持过期驾照 把人撞成植物人|国内驾照信息

持过期驾照 把人撞成植物人|国内驾照信息

驾照网讯 驾照过期还开车肇事,随后去了绥芬河一家物流公司上班,3月12日,长春交警支队侦逃大队驱车赶往绥芬河将犯罪嫌疑人带回长春,目前已经被刑拘。嫌犯霍晓东在肇事后已经给受害方一定赔偿,但由于并没有和受害方达成协议,所以外出打工赚钱,其间和受害方保持一定联系。根据这种情况,警方不能认定霍晓东为肇事逃逸,但由于其在驾照过期的情况下致使他人身体收到严重伤害,所以在受害方的要求下将其追捕归案。

持过期驾照肇事

昨日,从长春市交警支队获悉,霍晓东今年31岁,家住长春市双阳区。2008年9月25日18时20分,他驾驶吉AX4141号轿车沿长青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左转弯时,与对面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两车损坏,摩托车上的两人受伤。经查,霍晓东持过期驾驶证开车。摩托车上的王健自出了事故后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脑部植物状态。霍晓东虽然以前考有驾驶证,但是由于没有按时更换证件,依据法律这种行为被视为无证驾驶。

希望通过钱补偿

不久前,长春市交通警察支队接到线索,霍晓东在绥芬河一家物流公司上班,3月12日,交警支队侦逃大队驱车赶往绥芬河将霍晓东带回长春。

据肇事司机霍晓东回忆,2008年9月25日,他驾驶着汽车,刚要向右转,忽然被一辆摩托车追尾,撞到了他车的后门上。“我在事发的时候,并没有想到事故会这么严重,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我才得知伤者很危险,我就带着大约四万元钱送到了医院。”霍晓东说,他家也是农村的,没有什么钱,在得知伤者受重伤的情况下,他就将他家值钱的东西都给变卖了,就是希望能让伤者治好病。由于伤者的病情很严重,出于无奈,他去了外地打工。“我并没有想过后果会这么严重,我现在只希望能通过金钱这方面,给伤者的家属一个补偿。”

要追究刑事责任

据长春市双阳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张野介绍,事发当时,当时在长青公路于家村的路口,霍晓东驾驶一辆租赁来的出租车左转弯的时候,与迎面而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当时摩托车上的两个人都受伤了,经过对现场的勘察,认定霍晓东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其中乘车人的伤情恶化,家属已经无力医治,最终变成了植物人。随后受害人的家属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由于迟迟都找不到霍晓东,经济也得不到任何赔偿。

在得知此情况后,相关部门马上帮助受害人的家属做了伤害鉴定和伤残鉴定,在请示上机后决定,应该对霍晓东追究刑事责任。“霍晓东其实是有驾照的,但他的驾驶证并没有定期年检,已经超过了驾驶证的有效期,所以他属于无证驾驶。”张野说,由于此次事故已经造成了1人重伤,所以他要负刑事责任。霍晓东将会被移交到检察院,最后由法院对此案进行刑事判决。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