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体称,追尾是世界难题,有非常多的原因可以导致追尾,但是依我看千条理由万条理由,跟车太近,刹不住车是唯一的理由!
那么跟车距离到底多少为合适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这个安全距离是多少?没有说!有些交通部门的解释是,当机动车时速为60公里时,行车间距应为60米以上;时速为8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80米以上,实际上这是一种非常保守的说法,说了等于没说,因为现实中很少有这样的情况,如果都这样做就不会有追尾事故发生了。
问题提出来了,要防止追尾特别是高速公路上的追尾,究竟最小的跟车距离是多少呢?
我在看香港电视的时候注意到,香港警方经常提醒市民,最小的跟车距离是2秒。也就是说,无论车速有多快,刹车要有2秒钟的时间,我觉得这是一种科学的提法!咱们大陆还没有这种提法,好东西就应该拿过来使用,但是我觉得换算起来比较不方便,谁会去计算两秒钟在当时的时速是多少车距呢?
按照香港警方的这种提法计算一下,时速60公里的最小跟车距离为33米、80公里为44米,100公里为55米,依此类推。
归纳成一个公式就是:公里数除以1.8。
例如时速120公里,就用120除以1.8等于66.6米。
但是实际在行车过程中,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计算起来还是不太简便,因此我把这个公式整理一下,变成一个简易计算公式以便于记忆:
公里数÷2,加上十位数
例如:时速80公里,就是80÷2=40,加上十位数4,等于44米。
又如:时速120公里,就是120÷2=60,加6等于66米。
再算:时速100公里,就是100÷2=50,加5等于55米。
这样算出来的结果与原来的算法差不多,所以比较简便,提供大家在行车的时候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