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叭的使用时机
2)遇到非机动车时,如自行车、脚踏三轮车等,鸣喇叭的时机以非机动车能够顺利完成避让操作所需的时间为准。
3)超车时,要在前车可以听到自己车发出的喇叭声的距离范围内(约20m),鸣喇叭表示要超车,请避让。并等待前车作出让行表示后,方可超车。
4)超车时,如遇有封闭性能较好的小型汽车或噪声较大的货车、农用三轮、拖拉机等机动车时,应跟近按鸣,距离的远近以前车能够听清为准。
5)通过视觉盲区时,比如通过弯道、窄巷、有障蔽物的交叉路口、路侧停放的大型客货车等这些无法预侧盲区交通情况的路段,应提前鸣喇叭,至少连续按两次喇叭,以此告知盲区的汽车和行人,要注意安全。
6)通过视线模糊不清的路段时,比如通过起雾的或扬尘严重的路段、黄昏或黎明时分两种光线交替的路段时,要鸣喇叭引起对方警惕,作出避让准备。
7)遇到畜力车时,应长鸣提醒赶车人提前把牲口控制住。当汽车靠近畜力车时,不要再鸣喇叭,以免牲畜受惊吓与汽车发生剐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