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紧急避险 |新手上路

高速公路紧急避险


1)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现前方有人或动物突然横穿时,应果断采取损失小的避让措施,避让措施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2)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紧急情况,不要轻易急转方向避让,应采取制动减速,使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停止或低速行进状态,以减小碰撞损坏程度。如果急转向,极易造成侧滑相撞或在离心力作用下翻滚的事故。


3)雨天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随着车速的增加,轮胎与路面之间形成水膜,轮胎悬浮,附着力变小,容易发生“水滑”现象。在高速公路行车避免发生“水滑”现象的正确措施是:避免使用花纹沟槽浅的轮胎,不要使用气压过低的轮胎,要控制车速,尽量低速行驶。雨天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发生“水滑”现象时,应握紧方向,逐渐降低车速。


4)严禁在行车道停车。车辆在高速公路发生故障需停车检查时,应在紧急停车带停车。紧急停车时,驾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车辆右后侧护栏以外路边,等候救援。


5)车辆如果因故障不能离开高速公路行车道时,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行驶方向后方150m处设立警告标志;在夜间需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6)在高速公路除遇异常情况停车外,应选择服务区停车。


7)车辆在高速公路意外碰撞护栏时,有效的保护措施是握紧转向盘,适当修正。


8)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能见度低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能见度小于200m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尾灯,车速不得超过6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l00m以上的距离。

②能见度小于l00m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40km/h,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m以上的距离。

③能见度小于50m时,应当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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