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汽车驾驶证也不能开摩托车
株洲市1989年出生的小伙文某心存侥幸,在只有小车驾驶证没有摩托车执照的情况下,他私自驾驶摩托车上路,不料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但要赔偿还被行政拘留5天。
5月8日早上5:50许,小伙子文某驾驶湘B5U***两轮摩托车在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中南菜市场兴旺宾馆前路段由东往西行驶,撞上正在由南往北行走的男子陈某,造成陈某倒地并受伤。
当时文某是驾驶他本人的摩托车去中南菜市场买菜,但在遇到行人时并没有减速避让。发生事故后,株洲荷塘交警对文某进行询问时,得知文某并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我有C1小车驾驶证,但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文某以为自己有小车驾驶证,虽没有摩托车驾照,但一样能驾驶摩托车。
据荷塘交警介绍,此次交通事故中,文某的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遇行人应当避让。文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文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及处罚款500元。
交警表示,小车和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但由于结构上的重大区别等原因,小车的驾驶证编号为C,而两轮摩托车驾驶证编号为E。所以汽车与摩托车的驾驶证完全不兼容,也就是说,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就不得驾驶摩托车,如果用小车驾驶证代替,也属于无证驾驶行为。
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应提高安全意识,切勿无证驾驶,也不要随便将机动车交由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不仅会带来安全隐患,还会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