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车中需要借道绕过前方障碍物,但对向来车已接近障碍物时,应当降低速度或停车,让对向来车优先通行。
2、行车中变更车道,应至少提前3秒钟开启转向灯,提醒后方来车注意。
3、驾驶车辆在交叉路口前变更车道时,应在虚线区按导向箭头指示驶入要变更的车道。
4、驾驶车辆向左变更车道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前提下,驶入左侧车道。
5、驾驶车辆汇入主干道车流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保持直线行驶,通过后视镜观察左右情况,确认安全后汇入车流。
6、车辆驶近人行横道时,应当先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动态,再通过。行驶车道绿色箭头灯亮,但车辆前方人行横道仍有行人行走,应等行人通过后再起步。驶近没有人行横道的交叉路口时,发现有人横穿道路,应减速或停车让行。
7、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应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或停车瞭望,直行车辆优先通行。在堵车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车辆不能驶入交叉路口。
8、车辆临时靠边停车后准备起步时,应先观察周围交通情况。起步后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沿行进方向缓行,等待时机驶入车行道。
9、在一般道路倒车时,应选择在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地段进行,若发现有过往车辆通过,应主动停车避让。
10、会车前选择的交会位置不理想时,应立即减速,低速会车或停车让行。在设有中心虚线的道路上,对向有车辆驶来时,应在各自的行车道内行驶,不得越过中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