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细节引发交通蝴蝶效应。
我们身边的道路交通事故,追溯源头,很多是由于事故发生前一个微不足道或者看似无直接关联的小小细节、现象肇起,这不禁让人想到“蝴蝶效应”。而这些事故的惨烈,不能不引起我们对那只“蝶翅”的关注。
晒粮占道,事故频发
无处晒粮与交通事故有关吗?
随着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我国农村地区原先的荒岭土坡、闲置地块被普遍开垦使用;有的则在村内统一植树绿化,设置健身、娱乐场所;尤其是城郊村庄正被迅速开发和城市化,早些年家家必备的场院已不复存在。所以,不少农民就盯上了道路这个“天然场院”,由此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
去年秋天,潍坊市昌邑南逄村的黄英去给正在学校军训的女儿送水壶,黄英所行驶的道路两侧摆放的粮食,把她逼到了几乎道路中间。此时,安丘市的王某驾驶变型拖拉机,发现了前方对行而来的一辆农用三轮车和顺行的黄英,王某本想从黄英左侧超过去,但没想到三轮车一下子驶到眼前,王某本能地往右打了把方向盘,黄英被撞当场身亡。
我们年年呼吁宣传公路晒粮的危害性,却总是屡禁不止。其实,为农民提供一个打场晒粮的场所,才是化解问题的关键。其实麦收、秋收时间都不长,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将当地一些公共场所的大院空场,甚至企事业单位的篮球场等运动场地临时调节,让位于农,不是不可以尝试。
当心路边探出头的树枝
花枝出墙与交通事故有关吗?
刘大爷是位退休工人,有早起晨练的习惯。去年夏季的一天,刘大爷照例来到小区附近的公园散步。就在老人悠闲地走在人行道上时,一根从栅栏伸出的蔷薇花枝挡住了他的脚步。刘大爷只好迈下路沿石,想跨到非机动车道,就在这时,一辆驶过的自行车躲闪不及,将其刮了个趔趄。更可怕的是,刘大爷倒地的位置正巧是机动车道,一辆疾驶的货车瞬间将他压过,老人顿时倒在血泊之中。
本案中,刘大爷、自行车驾驶人及轿车司机在参与交通时,固然存在着观察不周、车速过快等过错,然而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假如园林工人对公园勤于管理,旁斜人行道的那些枝条被及时修剪……
近年来,我国机动车市场有了迅猛发展,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完善却相对缓慢,有的设施即使齐全到位,但由于管理不善,也难以达到规范交通行为的目的。如,有的路段标志标线施划不清,有的人行道被电线杆、经营摊点、杂物占据,都会让交通参与者无所适从,从而导致交通秩序混乱,甚至酿成惨祸。
让停车场发挥其应有的公益作用
超市老板欠债与交通事故有关吗?
小吴是某超市老板,由于超市经营不善,欠下货源供应商一笔债。后经双方协定,小吴将超市地下停车场的一部分出租给供货商,为期半年,抵一半债款。这家超市停车位本就紧张,这一来,前来购物的不少顾客就不得不把私家车停到了道路两侧。那天,顾客刘某将车停好准备去超市买东西,就在他打开车门的瞬间,一名骑电动车的妇女眼看刹不住,“咚”撞到了车门上,当即磕掉两颗门牙,血流不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规定: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然而,该案中的超市老板宁肯用牺牲公众利益、出租停车场的手段,来维护一己之私。表面上,事故似乎与其无关,实际上他是应受谴责的躲在暗处的案件始作俑者,其行为是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缺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个人还是团体,只有具备了以上这三种意识,才能真正把握住交通安全的总开关,做到守法、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