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了解到,一辆牌号为浙BHP222的奔驰SL500跑车在高速公路飙车时速竟达236公里,这名驾驶员的“壮举”刷新了我省高速飙车记录,他将面临吊销驾照和罚款的严惩。
高速飙车一直让人深恶痛绝,这种行为不但是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还严重危及他人生命安全。去年12月20日,一辆牌照为浙BJT999的奔驰S500轿车在高速公路上跑到233公里每小时,驾驶员苗某于今年6月9日被高速公路交警总队宁波支队处以罚款20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目前,仍有34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超速50%)以上的宁波籍超速违法车辆未按规定接受处理。此外,有674辆宁波籍机动车在我省高速公路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未及时接受处理。其中一辆号牌为浙BN7939的捷达轿车,在省内高速公路有32次违法记录尚未接受处理。
根据浙江省公安厅的要求,高速交警部门将依法对时速在180公里以上的违法车辆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有5次(含)以上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当事人经告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罚的,一经查获,一律扣留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