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网讯(权士奇 戴燕)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已经实施近一个月时间了。新规明确,不属于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4月21日,记者从市车管所了解到4月1日至今,我市已经有120余本“休眠”驾照被重新“激活”。
驾驶证注销未超两年可恢复
上午10:00,市车管所1号窗口已经排起了队。市民詹先生拿着自己在2006年已经被注销的驾照前来咨询。工作人员解释,詹先生的驾照是2006年4月22日到期的,按照以往的规定,截止到2007年4月22日前仍然没有换证,那么该驾驶证就要被注销了。现在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使用规定》明确,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按期提交审验体检证明被注销,且被注销时限不超过二年的,驾驶人参加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即从驾驶证到期后三年内都可以换证,不需要按初次申领的程序进行全科目考试。但是,即使按照新规计算,詹先生的驾照也超过了被激活的有效期,即2009年4月22日,所以要恢复驾驶资格詹先生只能重新参加全科考试。
有驾照没开车也要记得及时换证
据市车管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4月1日起截止到目前,已经有120余本驾照被重新“激活”。而在这些前来重新“激活”驾照的人群中,长期不开车的人群占了绝大多数。
据工作人员介绍,经常开车的人员差不多每天都要接触驾照,因此对于换证时间相对更熟悉。但是,部分持有驾照却长期不开车的人就不一样了。比如现在很多大学生在校期间拿到了驾照,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买车,也就想不起来要换证。如果他们的证件到期没有超过一年,就可直接换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考试科目一合格后也能恢复驾驶资格。但是超过有效期三年以上的,驾驶证就要被注销,需要按初次申领的程序,进行全科目考试。
持注销驾照上路算“无证驾驶”
除了可以在有效时间内重新激活被注销的驾驶证以外,新《规定》还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审证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但年满60岁以上的驾驶人仍需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扬州市车管所提醒驾照被注销的市民,持驾驶证、身份证以及身体条件证明及时前往车管所查询,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将第一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有驾驶人员在有效内期内没有及时激活被注销的驾驶证件,持被注销的驾驶证继续上路行驶,则参照“无证驾驶”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