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上,两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刮擦,驾驶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后得知,两名驾驶员都属于酒后驾驶。
12日晚上8点左右,泰安市巡特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傅公街与岱宗大街路口处,两名驾驶员因车辆刮擦发生纠纷。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两名驾驶员仍然为交通事故争论不休。民警经了解得知,事故发生时,其中一辆车沿着岱宗大街由西往东行驶,另一辆车沿着岱宗大街由东往西行驶,并打算在岱宗大街与傅公街交叉口往南拐,两辆车在路口发生刮擦。事故发生后,两名驾驶员一直为到底谁该负责任而发生争执,其中一名驾驶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想让民警出面解决。
民警在对两名驾驶员进行调查时发现,这属于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应该由交警部门解决,民警还闻到两名驾驶员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气,其中一名驾驶员说话语无伦次。现场民警立马向交警部门报了案。交警赶到现场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血液酒精含量测试,最终判定两人属于酒后驾驶,处理交通事故后,民警对其两名驾驶员给予了酒后驾驶的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