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车型及代号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大型客车:车长不小于9米的大型普通载客汽车; 一、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场地驾驶考试线路和操作要求
(二)操作要求:
从甲库向前驶入乙库停正,然后倒入甲库内停正。 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场地驾驶考试线路和操作要求 目的:使机动车驾驶人掌握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掌握曲线行驶及转弯的驾驶技能。 (一)图形设计:
从起点处起车按箭头所示方向绕桩行驶至终点处停车。 四、三轮汽车准驾车型场地驾驶考试线路和操作要求 目的:使机动车驾驶人掌握三轮汽车前进和倒车的方向运用,正确判断车轮的行驶轨迹。 (一)图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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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场内道路驾驶考试项目
一、通过连续障碍 | ||||||||||||||||||||||||||||||||||||||||||||||||||||||||||||||||||||||||
圆饼间距为相邻两块圆饼中心点投影在路中心线上之间的距离;大型客车、大型货车所考核的圆饼间距为2倍车辆最前轮轴至最后轮轴距,小型汽车为2.5倍的车辆轴距。(牵引车考试只设A、B、C三饼,圆饼间距为1.5倍轴距,轴距是牵引车前轴至挂车最后轴的轴距) (二)通过要求: 该路段共设置6(3)块圆饼,要求除小型车用一档外,其他车型驾驶用二档(含)以上档位车速,将车骑于圆饼之上通过,车轮轨迹不得碰、擦、轧圆饼,并且不得超、轧两侧路边缘线。 二、通过单边桥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所驾驶的车辆,能准确运用方向,并对所有车轮位置的直线行驶轨迹的正确判断和掌握车辆不平行运行技术。 (一)图形设计:
机动车驾驶人要正确掌握方向,将甲、乙两桥分别用左、右边轮轧于轮下,平稳、顺畅通过。小型车辆使用一档(含)以上档位,其他车用二档(含)以上档位。 三、直角转弯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急弯路段能迅速运用方向并对车辆内、外轮差距进行正确判断。 (一)图形设计:
用低速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一次不停车完成,车辆可以由左向右或由右向左直角转弯通过。 四、侧方停车位 目的:让机动车驾驶人掌握将整车正确停于路右车位(库)中的技能,以适应日常驾驶生活中临时停车的需要。 (一)图形设计: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上坡路段驾御车辆的能力,正确地在固定地点靠边停稳车辆,以准确使用档位和离合器的能力,以适应在上坡路段等候放行时的操作需要。 (一)图形设计: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在一定车速下对车身位置的正确判断能力。 (一)图形设计: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对车辆档位的熟练掌握 (一)图形设计: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掌握起伏路的驾驶要领和对起伏路面进行正确判断的能力,并做到制动、离合器、挡位三者配合适当。 (一)图形设计:
目的:考核机动车驾驶人方向的运用与对车轮轨迹运行的掌握 (一)图形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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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摩托车道路驾驶考试评判标准 一、综合评判标准 | ||||||||||||||||||||||||||||||||||||||||||||||||||||||||||||||||||||||||
如何办理烟台市车辆通行证 自2005年1月1日起,停止发放和更新大货车通行证、小货车高峰期通行证,原通行证停止使用。市重点工程施工车辆,持相关文件或证明可办理临时通行手续。 如何办理《烟台市机动车临时通行证》 一、 有关规定 《烟台市机动车临时通行证》,只限新车领牌、车辆检验前等临时移动时,在指定的起止点内使用。 二、 所需资料 1、 购车发票; 2、 车辆合格证 三、 办理地点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管理窗口。 联系电话:6632031 四、 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 如何办理单双号通行证 一、 有关规定 1、 单双号通行证,准许小型货运车辆在市中心区(南大街除外)单双日都可通行(高峰期:7:00-8:15、17:00-18:30除外); 2、 只办理已有通行证以旧换新; 3、 规定办理时间:在每季度末规定时间(工作日的上月25日起至下月的5日)。 二、所需资料 1、 旧通行证; 2、 车辆行驶证。 三、办理地点 交警支队(文化路13号)一楼交通科业务窗口。 联系电话:6297953 四、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 如何办理三超(超高超宽超长)通行证 一、 有关规定 车辆运送不可解体物品超高、超宽或超长时,持本通行证,悬挂明显标志,允许在指定时间、 路线行驶。 二、 所需资料 1、 单位申请(要注明运送物品不可解体、运送起止点、实际长、宽、高等内容); 2、 车辆行驶证。 三、办理地点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管理窗口。 联系电话:6632031 四、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 ·烟台市停车场开办条件 1、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 2、申办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须具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委托管理停车场的,应具有委托管理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文书)。 3、停车场需占用人行道设置时,须留有3-5米以上宽的人行通道;占用非机动车道设置时,交叉路口以及距交叉路口适当距离内的路段不得设置停车泊位,对有公交、出租车停靠需求的道路,要合理预留公交车和出租车的停靠区。 4、停车场具有沥青、水泥或经过铺装整修的其他硬质地面;停车场的出入口、停车泊位、通道等设计指标要符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公交管[1988])90号)要求;停车场内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停车场标志,施划交通标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区停车场申办程序 1、凡芝罘区、开发区、莱山区、牟平区和福山区范围内申请开办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交警大队提出申请,填写《烟台市停车场使用申请表》(表格可下载)。对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的,需要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或者在申请表上备注栏中载明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简要情况,并签名或者盖章,出示委托人身份证件。 2、对于申请材料齐全,并经当地交警大队实地勘查符合开办条件的停车场申请,予以受理。 3、停车场申请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由交警支队做出审核决定;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颁发《烟台市停车场使用证》。 4、需要对车辆停放进行收费管理的停车场,开办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应持《烟台市停车场使用证》到物价、工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取票据进行经营。 5、《烟台市停车场使用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由开办停车场的单位或个人持旧证到当地交警大队进行申请延续,填写《烟台市停车场检审表》(表格可下载),由当地交警大队进行实地检审,符合使用要求的停车场准予延续。《烟台市停车场使用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将予以注销。 ·如何办理破路占道审批 一、 所需资料 1、 施工图纸; 2、 单位申请; 3、 城管部门的审批同意表格。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或个人持,到交警支队交通管理科办理,交通管理科当日内勘查审核,同意后,为 申请者办理有关手续。 2、有关交通管制通告,由交警部门提供,施工单位在烟台日报或晚报上刊发消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