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三十一日从厦门海事部门了解到,厦门游艇业近年发展迅速,为因应“游艇热”,福建海事局和厦门海事局在中国率先出台《游艇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从明年一月一日起,《福建沿海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填补了福建省游艇培训的空白,实现了福建游艇“驾照”(适任证书)发证的突破。
海事部门人士表示,与商船船员适任证书相比,游艇“驾照”降低了游艇适任证书的申请门槛、减少培训内容,并规定游艇操作人员只需要取得操作证书,使更多人能参与到游艇活动中来,利于游艇活动的推广和普及。目前厦门已有两家培训机构提出申请,一旦得到批准,厦门民众就可以报考游艇“驾照”。
据介绍,厦门目前已有游艇制造企业十一家,游艇贸易企业十三家,游艇俱乐部八家,游艇配套企业十一家,去年游艇产业产值超过四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二成,出口三千六百万美元,占全国一成八的份额。游艇热在厦门可谓方兴未艾。
海事部门人士介绍,同时出台的还有《厦门、漳州沿海水域游艇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这“两个办法”,在保障游艇海上交通安全的基础上,实现规范游艇的海上航行、停泊活动,鼓励和引导游艇俱乐部、游艇码头的经营活动,建立了宽松的、有利于游艇健康发展的法律环境,进一步推广和普及游艇活动,助推海西游艇产业快速、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