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莫成“马路杀手”摇篮|国内驾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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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公布了2009年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其报告数据为今后的交通执法提供了依据。对此,笔者有几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调查中显示,客车、货车和摩托车3种车型占责任事故的比例较大,其中,摩托车责任事故2092宗,客车责任事故1019宗,货运汽车责任事故677宗。摩托车事故占的比例虽大,但与摩托车数量庞大有关,相反,货车与客车占机动车的比例相对较少,却有如此高的事故率,所以,单纯以事故宗数评断摩托车就是“马路杀手”并不科学。此外,大型车辆的杀伤力与摩托车的杀伤力也不可同日而语,故而在交通执法中,应更多地关注这些大型车辆,以减少事故的。同时,摩托车事故中的死亡人数较多,说明摩托车是马路上的弱者,应该给予更多的保护。现时在市区的一些路段(如建设二路、环市二路)实施分道行驶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包括发展大道也在试行分道行驶。这种做法应推广到所有有条件的道路,并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驾驶员熟知这一情况。

调查中还发现,驾龄在一年以下的驾驶员事故的比例远高于一年以上者,显示了驾驶员的培训水平仍有待提高,特别是要加强实操驾驶的训练,以提高驾驶员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这其中,还要严查驾校教练及考官的舞弊行为,以确保驾驶员的驾驭技术过硬,莫让驾校成为“马路杀手”的摇篮。另外,不容忽视的是,驾龄在六年以上的驾驶员仍有较高的事故比例,这就显示了事故的除了与驾驶技术不过硬有关,还可能存在鲁莽驾驶、心存侥幸等因素,交警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执法力度。

笔者以为,类似的调查还可不断完善。比如,从报道中看,本次调查没有统计在市区、城乡结合部、乡镇事故的比例,在各街道、镇区事故的比例,以及在不同路况中事故的比例。这些分类调查十分必要,能够有效反映事故的区域分布,使交警开展宣传与执勤工作时,能够更有针对性,也能提醒驾驶员在相关区域行驶时要提起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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