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交警检查9路公交车安全
新闻导读:本报1月底以《9路公交 又在发飙?》为题,报道了9路公交车与一位骑电动车的74岁老人发生碰撞,导致老人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船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该驾驶员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事件回放
7旬老人命丧9路公交车
1月24日下午4时27分,船山区人陈忠驾驶川J22040蜀都牌大型普通客车(9路公交车),沿遂州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皇冠灯十字路北口人行道时,与由西向东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甘业开(74岁)发生碰撞后,致甘业开受伤,经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于1月28日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陈忠负事故主要责任。
最新进展
驾驶员获刑并吊销驾驶证
9路公交车在短短的10天内就发生2起重大交通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此展开全面调查。4月30日,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认定当事人陈忠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支付医疗费2.3万元,赔偿死者亲属经济损失14.9万元。同时,陈忠持有的A1A2机动车驾驶证被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依法予以吊销。
交警部门
强化措施整治客运行业
该事故发生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对9路公交车开展了专项整治,认真调查研究9路公交车速度快的具体原因,召集9路公交车所有驾驶员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教育,明确对9路公交车业主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并对9路公交车在原来每趟营运时间的基础上增加3分钟,要求在整治期间对9路公交车的违法行为一律采取抵上限处罚。
据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有关人员介绍,以后他们还将对市城区的公交车和出租车进行专项整治,只要以上两种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一律扣车检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除扣车检验外,还要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