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下月实施
驾照遗失可申请临时证明
为了规范机动车驾驶人管理,云南省交警总队将于9月15日开始实施《云南省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实施办法》。
按照规定,营业性客运车辆的驾驶人发生超员、酒后驾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等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违法驾驶人需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复训教育,不合格的客运企业不得安排其驾驶客车。
驾驶证遗失损毁的,可申请临时驾驶证明。
此外,临时入境的外国籍机动车需要由中国籍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的,应向入境地或允许行驶区域、途径的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