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驶中与迎面来车相遇、相互交会,称为会车。为保证车辆正常交会,会车应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礼让三先(即先让、先慢、先停)和靠右通过的原则。
(2)会车前要看清来车的装载情况,有无拖挂以及前方的道路和交通情况,适当减速并选择路面宽阔、坚实的路段交会。会车时要自觉做到鸣号缓行,并注意保持车辆侧向最小安全间距。一般汽车会车时的侧向间距与车速控制如图3一31所示。
(3)在较狭窄道路上会车,若遇障碍物只能单车通过时,应按右侧通行原则,让前方无障碍物的车辆先行,靠近障碍物的车辆切不可争先抢道超越障碍物通行,如图3一32 (a)所示。
若来车速度较慢或离障碍物较远时,在本车越过障碍物不会影响对方来车行进情况下,可加速超越障碍物,并驶人右侧,如图3一32 (b)所示。若障碍物在来车前方,应注意观察对方的动向。当对方车辆强行超越或打开转向灯示意时,应立即减速或停车让行,切不可抢行造成堵塞或事故,如图3-33所示。
(4)在无中心标线的道路和窄路、窄桥上行驶,须减速靠右通行。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应让对方先行。
(5)在狭窄的坡道会车,一般下坡车应让上坡车先行,但若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则要让下坡车先行。
(6)在傍山险路会车时,靠山壁一侧的车辆应让外侧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