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机动车驾驶人路遇事故车辆,采取“避瘟神”态度,唯恐招惹是非而一走了之,这种态度是极其不负责任和不人道的。路遇事故车辆,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如遇事故已经发生,现场已做了保护,但道路未被禁行时,应在隔离区域以外可以通行的路面,谨慎通过;如果道路已被禁行,且交警正在勘察事故现场时,应主动将车停在禁行区以外的路段,排队等待通过。
如遇受伤人员搭车,请求送往附近医院时,应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伸出援助之手,迅速前往。
如交通事故就在面前发生,作为事故的第一目击者,则应赶快制动停车,展开营救性措施,具体步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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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有手机,应赶快向当地的122, 120报警台报警,说明肇事位置及大致情况。
(2)对受伤人员实施营救,并迅速送往附近医院。
(3)保护事故现场,将肇事区域用土、石块或绳索圈起,必要时可将自己的车辆作为路障,封堵过往车辆。
(4)协助交警勘察现场口。
(5)如实向交替反映事故发生过程,并做出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