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路口是交通的咽喉和枢纽,是车辆相交和转换方向的地点、所形成的交织点和冲突点较多。例如在十字交H路口就有16个冲突点和8个交织点, T形交叉路口有3个冲突点和3个交织点,如图4一19所示。所以,交叉路口是交通事故的多发点。
车辆在交叉路口的交织点,即车辆从不同方向驶向同一方向时,车辆汇合的地点。这些地点容易造成车辆碰撞事故。车辆的冲突点(即交又点)是指车辆由不同行驶方向驶人,在路口相交的地点。这种地点极易造成碰撞事故。
车辆通过交叉路口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
1、车辆行驶至距路口100-300-的地方应减速慢行,转弯的车辆须同时开转向灯,夜间须将远光灯改为近光灯。
2、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须按行进方向分道行驶。
3、遇有放行信号时,须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
4、车辆左转弯时,须紧靠路口中心点小转弯。
5、向右转弯的车辆,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后车须依次停车等候,不准从其左边或右边绕行。
6、遇有行进方向的路口发生交通阻塞时,不准进入路口。
7、遇有停止信号时,须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二、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标志控制的路口。
1、支路车让干路车先行。
2、支、千璐1不分的、非机动车让机动车先行,非公共汽车、电车让公共汽车、电车先行,同类车让右边没有来车的车先行。
3、相对方向同类车相遇,左转弯的车让直行或右转弯的车先行。
4、进人环形路口的车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