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加快推进社会运营交通领域清洁能源化,以轻型物流配送、城市环卫、租赁车、网约车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能源车替代,鼓励私人用车新能源化。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老旧船舶,加快电、氢等新能源在船舶领域的应用,推进船舶“油改气”工作,重点在海口、琼海、三亚、三沙以及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地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发展天然气车船。
建立全省全域性绿色、智慧、高效的新型交通网络体系,加快交通电气化进程,推动航空、铁路、公路、航运低碳发展。建设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枢纽、公交场站、物流中心等公共区域的充电桩与充电站,形成高速公路和城乡充电网络。打造全省统一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智能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全岛“一张网”运营发展。以液化天然气(LNG)为主,压缩天然气(CNG)和充电为辅,推动原有加气站进行改造升级。
着力解决充电不便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加强政策引导,推动燃油汽车加快退出。
通过实行差异化上牌、行驶、停放等交通管理措施逐步引导使用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鼓励燃油汽车加快退出的财税支持政策措施,分阶段实现全域汽车清洁能源化。鼓励地级市率先建设机动车零排放区。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道路交通发展等情况,划定并公布低排放区域和零排放区域。
加快构建统一的海南省充换电一张网服务与监管平台,到2022年,组建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公司,打造海南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营平台。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省存量汽车和新增汽车中占比明显提高,燃油汽车退出速度明显加快、新增规模明显降低。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占比超过45%,各市县基本建成一个机动车零排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