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者终身不得申请A、B驾照|驾考动态

醉驾者终身不得申请A、B驾照|驾考动态

驾驶证遗失或损坏后,在申请办理补换证的当日即可领取新的驾驶证。新考驾驶证者,考试合格后,参加宣誓仪式的当日就可领取驾驶证。下月起,我国实施驾考新规,昨日,市交警就新规作出解读。

据了解,明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正式实施,新规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及驾驶人考试制度,均作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和新的改进。

醉驾者终身不得

申请A、B照

据交警部门介绍,123号令将对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A、B照)更加严格。申请条件将原来发生死亡事故承担主要以上责任不得申请的限制条件修改为,有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增驾大中型客货车。还明确有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被吊销、撤销驾驶证的情形,包括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逃逸、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均属故意行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再次申请驾驶证时采取更加严格的限制措施。

123号令还针对不同车型规定了不同记满12分记录的年限条件。最近连续5年内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最近连续3年内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科目一增加文明驾驶考核

目前,科目一主要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紧急情况临危处置、事故急救和危险物品等内容。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一考试将拆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知识,作为科目一,放在学员接受场内驾驶技能培训前进行;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作为科目三中的一个考试项目,放在实际道路驾驶考试后进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另外收费。两部分的考试试卷满分均为100分,90分为合格。

科目二取消移库 标线替代标杆

123号令对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进行了调整,增设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调整后,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提高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的针对性和难度。

而对小型汽车而言,科目二增加了考试实用性,简化了小型汽车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要求;将百米加减挡、起伏路行驶等两个项目调整至实际道路驾驶考试中;取消限速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通过单边桥3个项目。调整后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桩考、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5个项目。此外,在科目二场地考试中,将用施划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防止考生以标杆为基准点背口诀应试,使考试更贴近实际场景。

科目三增至16项20%要夜考

目前,科目三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变更车道、通过路口、靠边停车、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13个道路驾驶技能项目。警方表示,123号令实施后,科目三考试分为两个项目,在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后,还要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理论考试。

第一部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项目增至16项,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此外,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等,满分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

桩考和路试最多考五次

123号令对预约各科目考试作出新规。一是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三年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第五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二是科目一和科目三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无预约次数的限制。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不合格的,已通过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成绩有效。三是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的间隔时间由20天缩短为10天。

建立驾驶证注销降级制度

23号令还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注销降级进行了明确规定。法规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将被注销降级。在注销降级时,只注销其当前的最高准驾车型的准驾资格,逐级降低其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最终只保留其小型汽车驾驶资格。

此外,123号令对校车、大中型客货车、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型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记分项由38项增至52项。还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规定机动车驾驶人的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时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此前,车辆管理所办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业务的时限均为3日。此次修改,规定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缩短为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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