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拉扯特斯拉败诉收场,须赔付近160万

日前,中华网从相关自媒体平台获悉,2020年特斯拉“退一赔三”案的当事人@ID_韩潮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特斯拉的再审申请,认定特斯拉欺诈销售成立。”至此,近四年的民事索赔案件尘埃落定,特斯拉将支付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及当事人赔偿金合计近160万元。

中华网汽车

2020年12月4日,一审判决结果出台,法院方面认为:在交易前后,特斯拉公司关于涉案车辆的状况的说明主要围绕在“没有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是火烧、水泡车,也不存在结构性损伤”的层面上。但是,除了是否为火烧、水泡车能作出客观判断外,“重大事故”“结构性损伤”的界定并没有相关客观标准可作为依据。特斯拉公司作为专业汽车制造和销售企业,在向消费者出售其官方认证二手车时,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对交易车辆的状况尤其是曾经的事故和维修情况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故法院一审判决,特斯拉为韩先生退还购车款379700元,并赔偿1139100元。

特斯拉方面对判决结果不满,并于2021年7月29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9月17日,韩先生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消息称,“二审判决结果是特斯拉存在欺诈,驳回特斯拉上诉,维持原判”。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