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手上路发生车祸驾校挨罚
7月6月,乌鲁木齐市发生4起驾驶人(驾龄一年内)在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事故。为此,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按《驾校培训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对培训涉及事故驾驶人的4所驾校进行处罚。
新疆都市报记者7月5日从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获悉,该补充规定的第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龄一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情况,每发生一起对驾校减少受理报考人数10%,时限为一年。驾驶人(驾龄3年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中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情况,每发生一起对驾校减少受理报考人数5%,时限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