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竟是肇事司机 究竟隐藏这什么秘密?
这位“见义勇为人”报警:“我看到一起交通事故,后八轮撞了电动车”。
民警调查发现,“见义勇为人”竟然是肇事司机
4月19日凌晨2点10分,交巡警一大队接到报警:一位市民在中州大道黄河立交桥南下桥口看到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后八轮货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电动车上的两名女子受伤,现已被报警的市民送往省人民医院进行抢救。
交巡警一大队事故民警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向伤者了解情况后发现,报警的“好心人”就是肇事司机。
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接到报警后,交巡警一大队两位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并未发现肇事的机动车辆。就在民警到达事故现场不久,接到了医院的电话通知,“事故中的两名伤者,一人经抢救无效已死亡,另一人仍在抢救中”。
民警立刻赶到医院,受重伤的张某提供了一个与“好心”报警人出入很大的线索,“与电动车相撞的是一辆带斗的铲车,并不是后八轮货车”。
由于伤者与报警人说的事实出入很大,民警感到情况不对。但报警人已经离开医院,民警通过电话再次与他取得了联系。
肇事司机成了“见义勇为”者
接到民警电话,这位自称“见义勇为”的刘某与报警时的语气差别很大,说话吞吞吐吐。
“他一直坚称自己是路过事故现场,但对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又说不清。”
处理交通事故的民警越来越觉得报警者有些可疑,为避免打草惊蛇,大家研究后决定,先加大走访力度积极搜集证据,再与这位“好心人”见面。
19日下午3点多,带着从现场搜集来的证据,民警把报警的“好心人”约到了交巡警一大队。
“好心人”刘某仍然坚称自己是在路过时遇到了交通事故,并及时对伤者进行帮助。但民警已从他的言行举止中明显感觉到了不对。
“表情慌张,从不敢直视民警。他的表现一点也不像‘见义勇为’。”
经过3个小时的劝导,看到民警将一个个证据拿到自己面前,刘某的心理防线终于崩溃,交代了交通事故的过程。
4月19日凌晨1点30分,刘某驾驶装载车沿中州大道自北向南行驶,在中州大道黄河立交桥南下桥口,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相撞。
看到两个女子伤情严重,刘某赶紧给一位朋友打电话。两人一起把两名伤者送到了医院,并很快通知了伤者的家属。
在去医院的路上,刘某又打电话通知另一位朋友,让他到现场开走了自己的装载车。
又想报警,又怕担责,经过思想斗争后的刘某,还是选择了报警。在报警时,他摇身一变成了一个路过事故现场的“见义勇为”者。同时,为转移警方视线,刘某专门把肇事车辆说成了后八轮货车。
民警为自称“见义勇为”的刘某作笔录
“见义勇为”的刘某被刑拘
4月20日凌晨,肇事司机刘某被送进了郑州市第一看守所。
“为逃避法律责任,肇事司机刘某隐瞒事故事实,并没有保护事故现场,最终造成了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交巡警一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郭志东说,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刘某已经被刑事拘留。
“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及时抢救伤者,并有责任保护好事故现场。”河南金色阳光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健说,刘某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对伤者进行施救的做法值得肯定。但他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让朋友开走了肇事车辆,没有保护好事故现场,还是涉嫌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