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做到公正满意|交通事故

高明区调解交通事故纠纷 做到公正满意|交通事故

高明区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被告麦某退还原告谭某部分赔偿金2000元。

谭某、麦某均为高明人,2010年10月17日一桩意外的交通事故,令两人对簿公堂,事故经交警作出责任认定,认定谭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麦某出具的误工休息证明为95天,据此赔偿了麦某误工费12027元。但原告去承保公司索赔时,发现被告的误工证明是造假的。

经高明法院主持调解,确认麦某的误工天数为77天,麦某同意退还误工费2000元给谭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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