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冒出违章记录
据李女士介绍,她2006年在深圳取得驾照,须于今年更换新证。3月初到深圳车管所换证时却被告知,她曾于2011年8月8日在G72泉南高速公路1018公里+700米处发生“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50%以下”的违法行为,依法“扣3分,罚200元”,处罚单位是“桂林市全州县交警大队”。这一处罚现已办结,但当地交警部门没有给她消除记录,因此不能给予换证。
这让李女士非常吃惊。不仅因为事发当天自己正在深圳上班,从未去过广西,且全州县交警大队答复说“违法处罚已于2012年1月5日在南宁市马山县交警大队办结”。
是谁造成自己驾照被扣分?谁又悄悄替自己缴纳了罚款?李女士找到南宁市马山县交警大队。对方称李女士的驾照有可能被“套证”。即有人套取了李女士的真实证件资料,该人所持的证件可能除了照片是其本人,其他资料都是李女士的,并可以经受住任何的审核和网上编码查询。马山县交警大队很快为李女士消除了该条交通违法记录,并将解释更改为:当地交警网络系统升级,李女士的驾驶员信息不幸在成千上万条信息里被“复制”。
疑遭有偿“代人受过”
上周五,李女士顺利在深圳车管所更换了新的驾驶证,且新证的下一更换周期仍为10年,未受此次扣分记录影响缩短为6年。但李女士心存疑虑。她向深圳商报热线反映说:自己的资料是否被人用以有偿驾照代扣分?
李女士说,该次违法属于电子眼拍摄的高速公路超速驾驶。而现有的技术条件,电子眼无法拍到违章车辆内的驾驶员,只能拍到汽车尾部或前车牌。于是有人带着她的“有效驾驶证”前去接受处罚。如果不是交警部门未及时消除电脑的记录留下痕迹,李女士可能永远不知道自己曾经代人受过。
据了解,交通违章扣分是交警部门为控制驾驶员在单位时间的违法数量采取的约束手段。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规,驾驶员在记满12分后必须停止驾驶行为,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和考试。深圳交警部门的统计显示,仅2011年深圳市约335.36万宗交通违法中需要扣分的就有近128.1万宗。部分车主由于违章较多,为避免驾驶证被吊销,宁可花钱请人代扣分受过。“卖分”交易悄然火爆起来,贵的甚至一分卖到300~500元不等。
我市处理违章需留照片
据记者调查,“代扣分”业务目前主要集中在几类交通违法行为,如违章停车,驾驶人不在,不能现场记分;租赁车辆,租车人违章,返还车辆后,租赁公司还不知道该车辆曾有违章记录,形成车主被动代扣分处罚;就如李女士这类,电子眼只能拍到违章车辆车牌,不能拍到驾驶人。
为了严厉打击“驾照代扣分”的非法行为,2012年3月初,深圳交警创新交通违法打单模式,即需先采集当事人的身份证、头像及驾驶证信息,再经过审核才能进行打单处理。3月1日开始,违法处理监管系统将在深圳各个违法窗口全面推行。车主必须带齐二代身份证、驾驶证与行驶证到窗口处理交通违章。交警部门希望通过这一做法,有效减少持他人驾照处理违章的事件,使得地下市场交易空间、利润萎缩,达到整治目的。
不过,驾照代扣分的不法交易在外地仍然存在。交警部门提醒,驾驶员应不定期通过交警部门网站查询自己的车辆和驾驶证等信息状况,及时处理遭人冒名顶替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无交通违章记分的机动车驾驶员可获“奖励”: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免审验一次;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同时延长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两年;机动车驾驶员连续十个记分周期内无交通违章记分的,二十年内免审验和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