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保有车辆数量也快速攀升,从2009年至今,辽源市各类交通事故以每年1000起的增长率增长。2009年,我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000起;2010年,上升到5000起;2011年末,交通事故上升到6000余起。事故增长,事故处理人员不能无限度增加。按照以往的事故处理模式,多部门各自为战,手续繁琐,群众费时费力,牵扯大量行政资源,因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也更加复杂多变。
如何在新形势新变化中解决这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问题,按照我省创建“六位一体”事故处理模式的要求,市公安局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己任,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建设为平台,紧紧围绕提升群众满意率这一中心,创新运行机制、拓展服务功能,构建起了交通事故受理调解、人民调解、仲裁调解、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检察服务联络室、保险理赔、公估定损、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九位一体”的便民服务体系,变“九龙治水”为“一条龙”服务,变“各自为政”为“一站式”办结,事故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走完所有的程序,探索出了一条公开公正、高效快捷、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交通事故处理新模式,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精心组织谋划,打造“九位一体”便民体系服务平台,建设一流的办公环境
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2012年1月正式成立。在此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作为辽源市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市委书记姜有为,市委副书记、市长金育辉多次听取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快速处理中心建设具体事宜,印发了《辽源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实施意见》。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长刘伟明确要求,结合辽源实际,把“六位一体”进行拓展,增加了交通事故仲裁调解、检察院检察官服务联络室、司法鉴定,在“六位一体”的基础上,上升为“九位一体”,这是富有辽源特色的创新。增加这三个功能之后,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无缝链接”,各执法部门和相关的配套运行机制更加健全,老百姓不用跑冤枉路,如果不涉及到交通肇事构成刑事犯罪,在这个中心全部可以结案处理。
多方配合联动,创新“九位一体”便民体系运行机制
整合各方资源,实施多方联动,形成了“全方位、全贯通、全过程”的一体化便民服务新机制。一是实施保险联动,集中快速理赔。大地保险公司原来并没有权限直接处理理赔事宜,要经由省公司、国家公司去处理。自从2011年12月进驻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后,保险公司的内部网络与中心实施联网,省公司授予基层公司办结理赔的权限,解决了理赔周期长、手续繁琐等问题,不是重大案件基本上当场进行理赔核算,将赔付金打入到当事人的银行卡上。二是实施大调解制度,化解矛盾纠纷。快速处理中心事故处理室每天有4名民警办公;人民调解室聘请了4名具有丰富经验的离退休政法干部常驻办公。仲裁室由市仲裁委派仲裁员进驻,进行调解裁定。三是实施法院、检察院、法律咨询联动,强化调节效能。巡回法庭由法院立案庭法官和书记员办公,对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开展诉前调解和审判工作,受理诉讼保全等。检察服务联络室由检察院派驻检察官,对各部门适用法律法规情况开展法律监督;法律咨询室由律师免费为事故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及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四是实施警企联动,拓展服务领域。吉林省同济公估有限公司根据当事人或保险公司的申请,对事故车辆及财产损失进行及时公正准确的评估鉴定,有效解决了事故车辆难以定损的问题。
2012年1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成立以来,共接处警589起,立案229起。通过事故民警现场调解和快速处理中心行政调解的案件49起,占事故总数的21.2%;人民调解共受理调解案件131起,占案件总数的57.1%,人民调解受理的案件调解成功率为100%,仲裁调解受理案件4起,调解成功3起,占事故总数的1.7%;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共受理案件5起,占案件总数的2.1%,其中,审判结案1起,确认人民调解法律效力4起;检察官服务联络室共受理涉刑案件2起,通过捕前调解2起,2起案件均作出不批捕决定;法律援助律师共受理案件4起。
强化制度监管,确保“九位一体”便民体系取得实效
快速处理中心坚持从建章立制入手,建立了四项保障制度。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沟通,会诊疑难案件,研究解决办法。二是建立了司法指导制度。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对事故当事人进行疏导教育。三是建立了联合调处制度。主要是对分歧较大的损害赔偿问题,经联席会议议定后,进行联合调解,依法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建立了效力确认制度。各方当事人达成了损害赔偿协议后,可向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申请效力确认及赔偿的执行。公安、司法、法院、检察院、保险公司、仲裁委、公估公司、司法鉴定等部门分别建立了考核奖惩制度,行政、司法、仲裁等部门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调解率、成功率也一并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责任落实,确保了服务质量和工作实效。
立足服务提升,推动“九位一体”便民体系
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在不惜投入人力物力在服务硬件和软件上下足了功夫,做足了文章,配套添置了全新的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一系列办公设施。走进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办公大厅,给人一种宽敞明亮、如沐春风的感觉。墙壁上设置了LED显示屏,开通了交通事故处理查询便民系统。群众在办公大厅可以公开查询事故处理的流程、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信息、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有关的法律法规。出台了“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追究处罚”等人性化执法方面的措施。中心一楼还在设置了肇事车辆拆解定损大厅,由专业拆解定损人员对各种车型进行车损鉴定。
文化建设教育引领,抓好载体促和谐
事故快速处理中心除了提高队伍政治素养和管理水平外,不断用心打造富有特色的文化建设。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容易出现激动、暴躁、愤怒等情绪。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在休息区域的桌椅上、墙壁上、走廊的显眼处书写、悬挂了“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计较,多一份友爱,少一份烦恼”等和谐文化警句、温馨提示语,让来办事的群众处处体会到浓郁的文化氛围,细微之处的点滴渗透,让当事人从心灵上滋生一种向上、向善、宽容、和谐的愿望和情感,安抚了情绪、消除了火气,提高了事故处理和调解的效率。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还通过图片展览、警务信息公开等形式,对群众和当事人进行安全教育,与群众互动,从不同的角度宣传交通管理工作,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作用,使群众既对交警工作进行监督,又增进社会各界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了警民关系和谐。
“九位一体”呈现出的特色和亮点
群众可自主选择事故调处方式。过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交警调解是解决赔偿争议的主要途径,现在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或轻微事故、财损等事故,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或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调解方式,就像在“超市”购物一样方便,深受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欢迎。
交通事故调处高效快捷。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调解快捷方便,简化办案程序,可以不受行政、司法调解规定时间限制,从而以最快的方式解决纠纷,了结案件,使占总量85.7%的4800起简易事故得到了快速处理,极大方便了各方当事人。
化解矛盾,减少了交通事故引发的上访上诉。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调处方法灵活,理赔手续简化,执行效率高,调解成功率高,与交警部门优势互补,减少了交通事故的上访和上诉,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2010年移交法院起诉198起交通事故,下降到2011年的96起,使公安机关群众工作基础更加坚实,维稳防线也更加牢固,2011年,辽源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的目标。
释放警力,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质量。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大大减轻了公安交警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压力,有“快速处理中心”调解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的解释疏导,交警有更多精力投入到事故处理的勘察、取证和责任认定工作中,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交通事故调处效率大大提高。
公开公正,有效地减少了执法矛盾,预防司法腐败。快速处理中心减少了交警部门与当事人管与被管的对立,灵活多变的调处方式,提高了事故调处公开透明度,有效预防了司法腐败。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设立的宗旨就是以民为本。只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只要涉及百姓福祉的,我们都要毫不犹豫地大胆尝试,勇于突破。
多元调解办法多、效果好。司元富肇事案是“九位一体”首次联合调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并且取得了首次成功。本次事故中的伤者蒋恕忠、姜凤兰是70多岁的老人并且在事故中受伤较重,蒋恕忠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为6级伤残。因此,本次事故的赔偿数额很大,责任方抵触情绪较强,经双方自发协商无效后,交警事故大队、巡回法庭和仲裁机构组成调查组,认真协商共同拟定了调解方案,并请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律师、保险公司代理人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当事双方很快达成了赔偿协议,被申请人李洪元、司元富一次性赔偿申请人蒋恕忠、姜凤兰2.46万元。但因被申请人李洪元、司元富家庭十分困难,仲裁机构免收仲裁费5000元,法院免收诉前保全费1700元,事故大队免收肇事车辆保管费2000元,大家只为了一个目标,将此案顺利结案。顺利结案,代表着伤者能够尽快得到赔偿金,接受更好的治疗和照顾;顺利结案,代表着出租车司机可以尽快将车提出,早日投入运营;顺利结案,更代表着“九位一体”调处的成功运行。
重大、疑难案件得到根本性解决。2012年2月,龙山区寿山镇山湾村民委员会与黄显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黄显德被评为三级伤残。事故处理大队认定受害人黄显德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寿山镇山湾村民委员会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受害人黄显德要求寿山镇山湾村民委员会赔偿9万元。经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寿山镇山湾村民委员会一次性赔偿受害人黄显德7.6万元。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均要求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协议得到了人民法院的确认,同时双方也很好地履行了协议。快速处理中心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中,由法庭进行个案指导,首先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难解决的事情不难了,降低了调解成本。
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后续服务工作跟进及时。2012年1月四平市的当事人李俊谋与辽源的当事人杜景龙道路交通事故一案,人民调解员李相田仅用2个小时调处纠纷并履行。我们在回访中,当事人李俊谋说:我是跑运输的,也经常发生一些小事故,在其它地方最快的处理事故都要20天左右,还扣车、罚款,而你们辽源的事故快速处理中心一是快、二是不罚款、不扣车,我非常满意。快速处理中心在每一起案件处理完结后,都及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掌握当事人对处理事故的意见和建议。
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努力打造“九位一体”的交通事故调解模式,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月21日,市委书记姜有为在视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时指出,交警及各联动部门立足大局,在处理交通事故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调解工作扎实有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效果很好。姜有为指示,要继续创新,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1月25日,由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王金彪带队的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对我市创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九位一体”工作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王金彪指出,辽源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功能齐全、效果显著,这种模式是“全国最好”的。并在公安部发简报予以宣传和推广。3月1日,由公安部法制局局长孙茂利、执法监督处处长曾斌、办公室主任赵斌组成的调研组一行来到我市新建成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走访调研了人民调解室、仲裁调解室、巡回法庭等调解场所,在了解了“九位一体”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和工作情况和听取了调解员的工作情况汇报后,孙茂利高兴地说,我走过全国很多地方,辽源的调解员是最好的。“九位一体”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模式,为交通事故当事人减少了很多以往处理交通事故时面临的麻烦,这个做法值得推广。3月8日,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韩沐恩陪同《吉林日报》总编辑李新民来我市调研,对创新“九信一体”工作机制,给群众带来方便快捷的服务表示高度的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