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实现了连续7年下降,特别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仅为498人,10年来首次低于500人,这是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2011年终结表彰大会上获悉的。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李铭出席会议,并对交警全年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据悉,2011年,市交警局创新管理措施,整治突出交通违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使我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上了新台阶。2011年我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实现连续第7年持续下降,同比分别下降23.68%、11.39%、26.38%、16.43%,其中交通事故死亡498人,比2010年减少64人,近10年首次低于500人。万车死亡率2.72,同比下降27.22%,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全年我市共接拥堵类报警21.82万宗,同比下降34.18%;发生星级交通拥堵129宗,同比下降12.24%。
李铭认为交警去年的工作成绩非常突出,工作效果非常明显,市委、市政府满意,广大市民满意。
李铭指出,2012年的交通管理工作形势还比较严峻,在城市畅通、事故预防和执法工作等方面面临着新挑战,因此工作还不能放松,思想还不能松懈。他寄望全体交警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创新管理,推动深圳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