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通处罚草案提交审议,多次交通违法累计加罚,酒驾被罚两次即吊证
摘要:昨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
本报讯昨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处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审议。机动车车主或驾驶员如果多次故意违反交通法规,可能会被累计加罚,以真正起到惩戒作用。草案对不按信号灯指示行驶、逆行以及超速等违法行为,规定在五次违法之后开始加大处罚力度。
故意遮挡车牌罚款一万
对一些严重扰乱交通管理秩序的行为《草案》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像故意遮挡、污损车牌,会被处以1万元罚款,还有可能暂扣3个月驾驶证;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也会被处以500元罚款,罚款力度都较现有条例更重。
多次违规累计加罚
草案对多次故意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累计加罚。比如对于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和逆行的,如果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达到6次以上10次以下,前5次正常处罚,第6次至第10次每次处1000元罚款,第11次开始则每次处2000元罚款,并暂扣驾驶证12个月,违法次数越多,处罚力度也就更重。
重拳整治
◎驾驶技术不过关或被缴证
◎酒驾被罚两次即吊证
◎电单车上路或罚50元
◎乱改大灯罚500元
◎车占人行道罚200元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