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经济新闻网讯(记者刘佳通讯员郝晋薇)记者从广西交警总队获悉,自2009年1月1日起广西实施轻微财产损失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以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总数为46834起。截至9月底,广西共有23个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投入运行。
据统计,今年1至9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总数为46834起,1月份到各中心登记定损1972辆,3月份为5336辆,7月份已达17166辆,其中,南宁、柳州市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占广西总数的83.8%。
据交警部门介绍,在“一站式服务”理赔中心,从登记、定损、定责,一起交通事故一般只需15至30分钟就能完成,大大节约了当事人在保险和交警事故处理部门之间来回奔波的时间。目前,当事人自撤事故现场并主动到理赔中心处理的数量正在逐渐上升,有效提高了事故处理工作效率,各市主城区主要干道的交通拥堵次数明显减少,交通秩序得到改善。
对于符合自行处理的轻微交通事故却选择报警的当事人,交通民警将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责令未撤离现场的当事人立即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一并处罚。
交警提示,如当事人与保险公司产生理赔纠纷,保险公司要求对事故进行确认,民警会予以配合,将会从事故痕迹结合调查辨别事故真伪,或聘请委托专业人员机构进行鉴定,车主可安心自行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