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9月8日起实施|国内驾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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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安局今日透露,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推进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和快速处理、营造互谅互让的良好社会风气,该市出台了《保定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将于今年9月8日起正式实施。

据公安部门接警统计,目前该市交通拥堵中,有近半数是因交通事故现场未能及时撤退所致,而这些交通事故中,又有 80%以上的是轻微碰擦、没有人员受伤的事故。如果能采取快速的处理方法,对道路的交通顺畅有很大帮助。此次交警方面出台《保定市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其作用就在于此。

市交警支队对轻微物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简化,新规定:在市区主干道路,凡符合事实清楚,责任明确,仅造成车物损失单车 2000元以下或者人员轻微伤,且车辆能够移动;事故双方证、照、审验、保险(本市交强险)齐全有效;无饮酒、逃逸这三种情况的轻微交通事故,且事故的时间为每日7时至19时路面民警执勤时发生,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新规定,可由路面执勤民警实行快速处理,从而简化办案程序,避免因交通事故造成道路堵塞。而19时至次日凌晨7时之间发生的适用简易程序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则由辖区事故处理部门负责。

对于符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轻微交通事故,路面执勤民警将使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固定证据后责令当事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制作《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24小时内将事故快速处理信息录入事故处理平台,当事人可持有交警出具的交警事故认定书到该市两处理赔中心 (东二环保联旧车交易市场对面保联汽修、盛兴西路副15号信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各保险公司派驻保险理赔人员在此办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事宜,交警支队也将派驻事故处理民警,与保险公司共同主持“事故快速处理工作平台”,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保险理赔事宜。

同时,对于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妨碍交通,路面执勤民警到现场后仍不听劝告的,将强行拖移其车辆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相关费用自理;驾驶人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对故意堵塞交通,扰乱交通秩序,造成严重交通堵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在执勤民警出具《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后,肇事车辆、当事人没有按约定到理赔中心,理赔中心民警负责锁定肇事车牌照号、驾驶证号。按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进行重新处理。

据公安局交警部门介绍,此《办法》实施将大大简化保险理赔手续,缩短保险理赔时间,更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当事人充分享受“快速理赔”带来的便捷,更加方便地获得损害赔偿。同时,更进一步加快事故现场的清理速度,最大限度减少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交通拥堵,提高道路交通的运行效率,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守法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公德意识和现代交通意识,使交通参与者共享有序、安全、通畅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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