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江门市开展了全市性的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在这次行动中,交警部门再次查获1宗醉酒驾驶行为,1名“醉猫”被行政拘留。
据交警部门透露,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从3月21日至12月20日,将在江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9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3月25日的行动是全市性的统一整治行动。这样的行动今后一段时期还将不定期地组织开展。
交警部门重申,整治期间将实行“六个一律”:即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公务员酒后驾驶的,除按照交通安全法处罚外,一律抄送当事人所在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说情的,一律追究当事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