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即将于4月1日起施行的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程序将进一步简化。
按照原规定,摩托车驾驶证申请人参加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分别要在10日、20日后方可参加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新规定则取消了上述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即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摩托车驾驶证申请人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从而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据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我市在市中心区早已不再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并在主干道限行摩托车。但从全市情况看,摩托车在各县(市)仍是主要交通工具,截至去年年底,我市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D、E、F)的驾驶人总数逾50万名。
此外,新规定还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而无须回到户籍地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