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3日讯 3月1日,江西籍驾驶员李某来到台州高速交警支队执法大厅接受违法处理,在2月8日16时23分,李某驾驶温岭牌照大客车行驶到台金高速仙居出口附近时,因超员而被拦了下来,随后被扣下驾照。
在高速交警违法大厅处理时,交警告诉他,这样的情况是要扣分的。李某非常轻松镇定地回答:“没关系,你们扣吧!”
李某的这一反应引起了交警的注意,因为一般情况下,司机得知要扣分时,基本都会据理力争,并要求交警能否从轻处理。但李某一反常态的冷静让交警在心中多打了一个问号。
随后,交警马上在网上对李某的驾照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到2009年9月30日止,李某的驾照因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已经陆续记分累积达到27分。如果加上这次的处罚,累积达到了37分。
“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交通安全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将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参加交通安全法的法律、法规学习,重新考试,考试合格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根据浙江省实施《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5条第2项的规定,该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1000元的处罚。”在经过部分手续后,昨日,值班交警将李某的驾驶证寄回了发证原籍。李某要想再拿到驾照,就不得不重新参加培训与考试。
李某在接到处理通知后才慌了神,他表示自己也清楚驾驶证扣满12分是不能继续驾驶车辆的,但是有一次在路上处理超速违法时,交警没发现他的证件已经记满12分,后来几次他去处理违章,也都没有被发现。“我以为处理的交警一般是不会查询我分数的,所以就一直开到现在,没想到这次被发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