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 言 :
96年拿的驾照,因96下半年出外打工一直至今未审。请问有没有补救的方法,谢谢!
回 复:
你好!
你的电子邮件已转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现就你反映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情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由于不知道你的身份证号码,故不能在公安网上查询你的机动车驾驶证信息。但据你来信所说,你自96年申领了机动车驾驶证以后,从未办理过机动车驾驶证审证、换证手续,那么,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由于你没有在规定的日期内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换证手续,你的机动车驾驶证会被注销。
到目前为止,公安部没有下发关于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换证而注销再予以恢复驾驶的文件。
注销后的机动车驾驶证已无效,欲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必须按初学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程序办理。
此致
敬礼!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车辆管理所
二○○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