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没使用分数外省被扣光
11月28日,市民小黄偶然在网上查了查自己的驾照。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姓名竟然出现在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网站上,出现的原因是:2009年8月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已达到12分。
“开始我以为是哪个和我同名同姓的人,后来仔细一看,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我的。”小黄觉得很奇怪:“我虽有驾照但根本没开车,难道我的个人信息被盗用了?”
12月2日上午,记者在市车管所查到小黄驾照的处罚记录。记录显示,2007年,他在贵州省某自治州连续两次违规超速50%,驾照12分全被扣完,且违法者每次都及时把罚款交清了。
“我从2005年8月领到驾照后,就一直把驾照放在家里,从没有开过车,更没在外省开过车。”小黄大呼冤枉。“莫非我的驾照被人‘克隆’了?但是,‘克隆’驾照应该是为了逃避罚单,为什么违法者却交清了罚款呢?”小黄百思不得其解。
交警部门:只能由“违规”事发地交警处理
秀峰区交警大队一位马警官说,以前也曾出现过类似驾照被冒用的事情,但是比较少见。由于不是桂林当地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本地无法进行处理,只能由受害人自己到冒用驾照人“违法行为地”的交警部门,按程序进行处理。
马警官建议遇到此类情况的市民,先将自己的驾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到“违法行为地”出具罚单的交警部门的法制科,请那边进行核实后,再行处理。
桂林市车管所牌证科蒋副科长表示,交警部门在对违规车辆进行处罚时,会核对驾驶人员的身份证、驾照等相关证件,基本上不会冒用驾照而查不出来的情况。至于市民怀疑自己的驾照被人“克隆”,很可能因为其本人不小心把驾照弄丢过,或者将其借用过,不法之徒趁机复制了驾照并进行使用,以至造成这种情况。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保管好驾照,千万不要将身份证和驾照放在,更不要随意泄露自己的个人资料,以免给不法之徒可乘之机。
律师:“克隆”驾照属于违法行为
为重新获得驾驶资格,无奈之下,小黄只能重新参加交通规则的笔试,他觉得到外省交警部门重获“清白”会花更多人力和财力。但小黄仍然担心,他重新考试后,驾照继续被人冒用。
丛中建律师事务所卿艳瑛律师表示,“克隆”驾照属于违法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多项法律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卿律师建议,小黄可到公安机关报案。(记者秦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