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金植)家里没有摩托车,却收到了交警开出的骑摩托车交通违法告知单,晋江的颜先生遇到了这样一件让人纳闷的事。
23日,晋江安海后蔡村的颜先生收到一张交通违法告知单。告知单上写着他家的车牌号为闽C6J591的摩托车于6月9日在泉州市区温陵北路违反交通禁令,被“电子警察”抓拍到,请他在接到告知单后15日内前去接受处理。这让颜先生感到不解,他没有摩托车驾驶证,家里也没有摩托车。
记者在鲤城交警大队看到了“电子警察”抓拍的图像,6月9日,确实有一男子驾驶该摩托车在温陵北路行驶。从牌号为闽C6J591摩托车的档案上显示,该车的车主确实是颜先生,2001年8月15日报牌,检验至2002年11月30日,之后就没有再进行年检了。“这辆摩托车是晋江牌,不能走市区。”鲤城交警大队法宣股的王警官说,有可能是有人用颜先生的身份证去报牌的。如果颜先生确实没有这部车,可以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