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冀东版记者 贾俊秋
为有效杜绝人情证、关系证,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科出台多项措施,营造透明、公平的考试环境,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事故提供有效保证。
据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科科长李国庆介绍,考试科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
在科目一、二、三考试前,考试员把个别人利用学员急于过关的心态行骗的行为通报给学员,提醒学员防止上当受骗,并引导学员把考试当成模拟练习,放松心态。
在考试过程中,考试科推出了考官随机抽考举措,临时分配考官监考项目。同时由考试科按照约考车型人数和考试员数量分配号段,指定桩考库位,严格按分配的库位考试,严禁考试员越位、串岗。
针对个别人公然在考试场外骗学员钱财的情况,在科目一、科目二考试时,采取封闭式考试,严禁无关人员入场,严禁教练入场,严防个别不法分子进入考试场地。同时,还在考试场增设了无线屏蔽系统。
同时,针对特殊情况的考试实行科学审批流程。为防止优亲厚友、照顾关系问题,考试科按个人申请填表、内勤审核登记、领导审批的流程进行加考,并由内勤登记备案,杜绝无正当理由加考的人员。 为防止考试过程中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现象,应考学员需凭准考牌号进入候考大厅候考,由考试员查验身份证,比对指纹,确认无误后,发给夹有应考学员手续并与库位对应的资料夹。应考学员持资料夹备考和应考,进入考试现场后,经桩考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再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