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获悉,境外人员在丽江市申领驾驶证只要同时具备4个条件,并通过实行三级审核后,即可获得机动车辆驾驶证和机动车辆落户的便利。必须具备的4个条件是:是丽江签发的签证;在丽江居住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丽江有稳定工作、收入和住所并能出示有效证明(学生出示相应证件,必要时公安局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联系辖区派出所确认);申请表有固定联系电话,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交警部门和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签章,并有书面和电子档案等管理。
据了解,目前丽江市范围内有常住外国人201人,而每年赴丽旅游观光的境外游客有30余万人。据交通管理部门统计,截至目前,丽江市共受理境外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62人,车辆落户38辆,由于车辆管理部门对哪些境外人员不能在中国境内停留以及境外驾驶证件的识别等不很清楚,存在发证前审查少、监管不到位、失控漏管的问题,交通违法案件时有发生。
日前,针对丽江范围内对境外人员发证前审查少、监管不到位、失控漏管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境外人员在丽江市申领驾驶证及车辆落户的审核管理,丽江市公安机关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了境外人员在丽江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落户的工作规范。针对境外人员在丽江市申领驾驶证及车辆落户存在的问题,7月16日,丽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和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究境外人员在丽江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落户等问题,并研究制定了《境外人员在丽江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落户的工作规范》,规范明确了境外人员在丽江市申领驾驶证及车辆落户,实行三级审核责任制。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在丽境外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落户的资格审查(前置审批);外事侨务部门负责在丽境外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及车辆落户相关证件的验证审核及翻译(验证翻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在丽境外人员申领机动车驾驶证考核把关及车辆落户的证照办理(考核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