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日报讯 昨天记者从潮州市车管所获悉,今年以来,潮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12个月)结束后,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共有12800人。潮州市车管所提醒:如果逾期一年以上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将会被车管所电脑系统将自动注销其驾驶证。
近日,市民陈先生到市车管所办理驾驶证年审时,却被告知因为自己没有按规定提交体检证明而被注销了机动车驾驶证。陈先生说,他持有的是B类驾驶证,一直以为自己的机动车驾驶证只需要6年后,在换证时一并审验,不用再“1年1审”。但后来他才知道,他还需要每年提交体检证明。陈先生希望通过补交体检证明撤销相关处罚,但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他,因为逾期未提交体检证明,现在计算机系统已经自动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潮州市车管所庄副所长告诉记者,近年来,像陈先生一样没有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电脑系统自动注销驾驶证的驾驶者不在少数。主要是由于车主因工作忙或者其他原因,没有按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部分车主对新的车管法律法规不熟悉,一些驾驶者在办理相关业务经常不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车管部门无法及时告知他们。据介绍,在新的车管法律法规中,驾驶员审验体检的范围有所变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91号《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天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潮州市车管所特别提醒:如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到辖区车管部门参加至少1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接受教育后,方可办理被注销的驾驶证恢复手续。(记者 卓丽荣 实习生 苏秀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