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3月3日讯 2月26日,高密人郑某因通过了当天的增驾车型考试,高兴地和朋友喝酒庆祝。酒后他借来朋友的车上路过瘾,不想被交警查住,经测郑某属于酒后驾车。3日郑某被送进看守所。
2月26日,交警市北大队民警正在延安路、聚仙路路口执勤。巡逻中队副中队长宋书君发现一辆挂鲁5P×××号牌的微型客车沿延安路西向东行驶。行至聚仙路路口,该车突然试图由右转道强行变更车道掉头。看到其反常举动,民警立即上前拦下该车检查。
驾车男青年声称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均没有携带。民警发现其浑身散发酒气且无任何证件,遂命令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男青年突然打开车门向延安二路方向狂奔,民警紧追上去将其控制。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发现,驾车男青年系高密人郑某,当天刚刚由二轮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到小型客车驾驶证。因其存在酒后驾车嫌疑,民警将其带到医院抽取了血样。经过检测郑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49mg/100ml,为醉酒驾车。
郑某承认了其当天参加完增驾车型考试后,因为开心和朋友吃饭喝了三瓶啤酒。借着酒劲,觉得自己已经取得驾驶四轮汽车资格便执意借来朋友的车上路过瘾。
3月3日,交警市北大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记12分、吊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郑某称自己是“乐极生悲”,因一时冲动让驾照“升级”的第一天就记上了教训。目前郑某已经被送进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