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本报报道了徐州云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发布通知,该区各单位公务车及区工作人员私人车辆如遇电子警察违章,在年审时可协调交警部门予以免除驾驶证扣分一事。
文章见报后,引起徐州市委市政府和云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
经过调查组调查了解,发现云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在未作任何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擅自发出违规通知,尽管负责统计年审车辆的工作人员尚未与交警部门有实质性接触,但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为此,云龙区委、区政府果断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一、责令发文单位云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当天废止并收回所有通知;
二、云龙区机关事务管理处主要负责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给予免职处理,并责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