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驾驶证服务指南(四) 持部队驾驶证申领业务|驾驶证业务

办理驾驶证服务指南(四)  持部队驾驶证申领业务|驾驶证业务

驾驶员朋友你好:

请按以下内容办理手续,如有不明之处,向咨询台询问,谢谢你的合作!

(一)需提交的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现役军人(含武警)应提交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和团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包括三要素:驾驶人所属 部队名称或番号、部队驻地、没有在地方领过驾驶证)。

5、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

6、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7、申请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单寸相片(近视者须戴眼镜)的大头照六张。

(二)领表、体检、办证地点:

1、领表地点:驾驶证办证大厅咨询窗口。

2、体检地点:车管所大院驾驶员体检中心。

3、办证地点:驾驶证大厅受理岗窗口。

(三)业务流程:


(四)请注意有关规定:

1、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并当场签字,不得委任他人代理。

2、持部队驾驶证申请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直接核发驾驶证。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持部队驾驶证的人员,如没有服兵役,不予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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